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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售0.18克安眠药,没想到竟然涉嫌贩毒。 昨日,海沧区法院发布了一起贩卖毒品的典型案例。
今年2月,杨某为了牟利,从医院购买佐匹克隆片,并在QQ群中发布出售信息。 佐匹克隆片主要用于治疗失眠症,该药物被列入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》,是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。
陈某、郭某看到网上信息后,联系杨某提出要购买药品。聊天记录显示,杨某知晓二人为吸毒人员,企图寻找替代毒品的国家管制精神药品。尽管杨某嘱咐他们“别瞎搞”,但仍然将佐匹克隆片以180元/12片的价格售出,并通过快递渠道将药品寄送至对方指定收货地址。后来,杨某在家中被抓获,寄送的佐匹克隆片快递亦被查获扣押。
海沧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律法规,贩卖、运输佐匹克隆片0.18克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。因杨某具有坦白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结合其认罪态度、悔罪表现、监管条件,海沧区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4000元。
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,毒品除了大众熟知的海洛因、冰毒等,还有一类就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麻醉类药物。近年来,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,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具有致幻、成瘾效果的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。国家禁毒办曾发布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一览表,其中明确提到,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制剂具有药品毒品双重属性,需严格依照医嘱合理使用,避免滥用危害。
(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海法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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